做一个合格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哪些资质?
心病还须心药医
——社会派心理咨询师备忘录
七、咨询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原则”,是指在辅导、咨询或治疗的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主要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说。
(一)首要的一条是“保密性”的原则
根据“保密原则”,尊重来访者、求助者的人权特别是隐私权。这一点既是职业道德又是工作原则。
泄密,是胡乱丢撒来访者的“心理垃圾”。笔者常对不放心的来访者说:你看,在咨询室里,现在有4个人即你、心理老师,还有上帝耶和华与土地爷。他们都是观察员或巡视员,没有告密的任务。以后如果有第5个人知道了,那泄密的一定是你自己!
注意媒体报道、讲座和出书等情况下列举案例与保密的关系问题。
但保密也有局限性:一是对有自杀倾向的求助者,治疗师有责任将这样的情况隐秘地报告给有关人比如其家人。二是对有犯罪行为的咨客,其情况复杂,业内观点不一,需慎重对待。三是心理咨询的资料能不能作为出庭的证据,比如提供当事人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证明?
(二)保持良好“咨访关系”的原则
“咨访关系”(或叫“咨询关系”、“咨患关系”)也就是“医患关系”。
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院由3种人员即医生、临床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组成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诊治。社会工作者活跃在医院和社区,对患者免费帮助提供某种信息、进行个人和社会评价等。这在香港及西方一些文明、发达国家做到了,他们甚至把教堂设在精神病院里。而我们,目前还谈不上。
现如今,我们的一些在大门口醒目地挂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横标的医院的院长,他们想的和做的是如何赚钱撑起医院和养活医务人员;他们不愿设立专职的心理咨询师,更不会白白养活那些社会工作者。
我们都知道有些医院里的医患关系紧张。医生和医生手中的仪器只关注患者患病的那个部位,而不关注患者的整体,更谈不上关心患者的心理。
现在的医疗改革正处于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国立医院特别是那些私立医院,因为首先追求的是“一切以病人兜里的钱为中心”,所以改革进入瓶颈。如何走出困境?一些民营医院推出“电视输液吧”、“网络输液室”或“网络输液吧”等新项目。
有患者反映说:“以前去医院输液,只能打瞌睡、东张西望、胡思乱想,时间漫长而无聊。这次来输液前,我特意带了报纸、杂志,但看起来用不着了。一边输液一边上网浏览新闻、聊天、玩游戏,不知不觉中,两个多小时很快就在‘上网冲浪’中度过了。”网络输液室只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一种附加服务。对此,有关注医疗事业改革的人士认为,民营医院推出“网络输液室”、“电视输液吧”,是对传统医疗机构“冷服务”的一种挑战。
许多的国立医院里招收或聘请已经代替了护士的许多职能的护理员。有的国立医院在培训护理员中,开始增加与患者“陪聊”的项目。这样,护理员除了给患者料理生活问题,还在打针等情况下做心理抚慰。——其实,绝大多数患者,不管是得的什么病,他们在同医生接触时,就像个孩子一样,都希望医生能跟自己说几句安慰、鼓励的话,但似乎医生“没有时间”或“没有这项服务”。而“网络输液室”、“电视输液吧”特别是陪聊,一定程度体现了新的医学模式的效能。
而心理抚慰,正是心理咨询师的长项和工作内容,他们有这方面的理论和方法,也有的是时间。
心理咨询工作才刚起步,时间长了,心理咨询师也可能不耐烦。若此,这会使咨客大失所望,也就失去了心理咨询的意义和作用。所以,必须同来访者建立良好咨访关系,双方平等,互相信任。
同来访者建立良好咨访关系的做法很多。这里主要说在咨询的时候,不要居高临下,应当平等地对话与沟通;不能批评来访者,即使他在社会上犯有严重错误;应有耐性倾听来访者的倾诉或宣泄甚至发泄,即使一定要打住而引回到主题或正题,也要见机和委婉;不得乘人之危对求助者提出非分的要求等等。
建立良好咨访关系≠是“对待患者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的提法是欠科学的,当成亲人往往反而不利于治疗。
其实,形成良好医患关系,反过来这有助于提高咨询师或医生的临床技能和治疗信心,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信任、配合和满意度。
“生理(生物)—心理—社会”,是从传统医学模式走向新医学模式的表现和必然。
保持良好的医患或咨访关系,树立或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养生”的观念,形成“医院—社区—家庭病床”的格局,组建由医生—临床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整体的、人道的诊治,这是新的医学模式的要求和必然。
(三)“中性感情”的原则
有的叫“中性立场”,“立场”的提法似乎有些吓人。中性感情似乎对来访者冰冷,没有同情心。实则不然。中性感情是说作为心理咨询师在保持理解、同情的前提下,对来访者保持理智的态度和恰当的感情距离。对求助者,首先通过了解表示理解;如果他是败者或弱者,在通常情况下也给以同情;如果是涉及到违法犯罪,还应该从人道主义和心理咨询治疗角度,就成为弱者的状态时表示同情并给予应有的指导或支持。情况是复杂的,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而总体或原则上可以或应该同情,但要有清醒、冷静、理智的头脑,避免与求助者产生“共情”,从而被求助者牵着鼻子走。
有观点认为咨询师可以同求助者产生“共情”。
关于“四情”——“移情”、“反移情”、“同情”、“共情”。
这4个词,很专业、复杂,本来就不好理解,不同的人又会有不同的理解,而且也很不好把握。笔者认为,“同情”是为了取得来访者的信任,搞好咨访关系;“反移情”是在具体治疗时的一种策略或手段,为的是达到清除来访者“掩饰”或“阻抗”的目的;“共情”是为了调动来访者的潜能,让来访者在咨询师的辅导下去调适自己的心态,但咨询师要把握一个尺寸,不能过头,以免来访者产生不利于治疗工作的“移情”。
结论:把“同情”转换成“同感”并且尽量不要“共情”,“中性感情”≠“木头”、冰冷,并同真诚、热情的帮助或服务,是一种谨慎的把握,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说到“同情”—“同感”而不“共情”、真诚但不冰冷,就引出清理、腾空“心理垃圾站”(或叫“精神垃圾站”)的话题。
心理咨询师,说得好听是人的“灵魂设计者”,不好听是求助者的“精神垃圾站”。“心理垃圾”包括好几个方面的内容,之一就是求助者对你倾诉和发泄的那些消极以至是病态的应激表现。作为心理咨询师你可以“中性”地把它们放在“资料袋”里,但不能“共情”地让它们在自己的脑海里同自己的情感一起翻腾。如果这样的资料装多了、这样的翻腾填满了,那心理咨询师本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会招架不住,进而有可能发生心理咨询师自杀等现象。
心理咨询,说得好听是在给求助者做手术,不好听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同心理疾病患者做游戏。——你自己都自杀了,还谈得上助人、自助么?
怎么办?有资历的心理咨询师就善于既能装填、又能清空。事实上,求助者的那些消极以至是病态的应激表现事后就成为“精神垃圾”了;因此,学会并善于清空“精神垃圾”,是心理咨询师咨询工作的一个环节或程序,也是心理咨询师保护自己心理健康的一种防御机制(即“解压”)。
这就要求心理咨询师不管你本来是怎样的性格、什么性别,在进入咨询的境界中,都要把自己调节成为没有自己的性别、个性和偏见的局外人,而做完咨询或治疗之后,很快退出咨询角色,恢复或保持“零心态”——“心态归零法”。
所以是:保护自己,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这就是笔者对“四情”的理解和把握。
说到“中性感情”的原则,这里顺便说一下咨询时的通过物理距离表现出的“心理距离”(又叫“心理领地”,实际就是心理防御距离)。
人们在交际时大体有如下几种心理距离——
一是亲密区(0~45厘米),
二是熟人区(45厘米~1.2米),
三是社交区(1.2~3.5米),
四是公众区(3.5米以上);
交流、沟通、对话时有如下的一些方位——
一是恋人肩并肩,
二是沟通和协商者是45~90度或面对面,
三是对话和谈判时是面对面,
四是可能出现紧张或国际的谈判时是圆桌式会议。
由此可判断出,个案咨询时的心理距离一般是介于熟人区与社交区(1~1.5米)之间,方位角度是45~90度的斜对面或者面对面。
(四)不超过职业或职责范围的原则
笼统地说,职业或职责范围是指在与咨客咨询的过程应掌握的一些分寸,不能超出心理咨询师的角色或身份。如对违法犯罪而成为弱者的求助者,我们在咨询他的心理防御问题时,可以规劝或建议他怎样,但你不能代替警察审问或抓人。再如,面对一个残疾人,我们只是去同情并帮助他排解心理的创伤,而不是去追究或指责他因“前世作孽”或“后世有罪”所致残疾。
(五)推介或转诊的原则
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工作者应清醒认识到自己的能与不能,承认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和现有设备条件等在一定程度上的局限,因而:
1.有权同时有责转介自认为应当回避、不便咨询、无力处置和担心处置不当的就诊者。
2.应当及时转诊正在发作期的精神病患者。
3.应当及时转诊必须接受医学治疗的生理疾病患者。
4.必须及时转诊需要立即接受紧急干预(如自杀、酒精中毒、药物依赖)的求诊者。
从事医学心理治疗和社会心理咨询的人员不要搞“独立王国”和“各自为政”、“村自为战”。要与管理部门加强纵向联系。这些人员之间,也要横向联系,对不同类型咨客分类咨询治疗,不要“包治百病”。如,对于无药物处方权的社会心理咨询师,绝对不得开处方药药品,应当通过联网、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向医学心理医生推介;医学心理医生面对要进行普通心理指标测量的咨客,也最好把他们推介到社会心理咨询师的服务中心,进行测试。做到科学分工、有机结合,首先追求社会效益,以排解咨客的心理障碍为第一要务。
(六)综合性运用咨询治疗方法的原则
21世纪是“整合模式”的时代,其中包括对心理咨询治疗理论和方法的整合。有心理障碍的人的心理防御是复杂的现象和过程,有些病症临床表现也是重合或交叉的,这往往需要多种的心理治疗方法来进行综合治疗,并且这些方法一般都没有不相容性。比如音乐疗法、书画疗法、阅读疗法、舞蹈疗法、体育疗法、松弛训练疗法、疏泄疗法、自我指导训练疗法等,它们基本和谐一致,并且对好多种心理障碍都有排解作用,就是对心理健康的人来说也是有益处的。应该综合,而不是“势不两立”。
(七)针对性的原则
因为我们是社会学心理咨询师,我们咨询和治疗的客体应该是有心理障碍和神经官能症但不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在使用药物治疗的同时又需要运用心理疗法做辅助的某些患者,但大量的是心理困惑者、有心理压力者。我们要记住这个原则。特别是初学、经验不足时,宁可把“病情”往低里、轻处说,切忌给患者“雪上加霜”或人家本没有病倒给“说出病”、“吓出病”来了。心理医生尤其要避免因语言沟通不当、诊断用语暧昧而引起医源性的疑病、恐病症。
在对心理障碍或神经官能症患者下结论或诊断时,必须先排除器质性病变和狭义的精神疾患;对同时伴有器质性病变而又患有心理障碍或神经官能症的患者,则必须把器质性疾患的诊断放在首位。
社会学心理咨询师没有药物处方权,尤其属于较严重的并且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理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身心疾病,一定不要“包治百病”,当推介到有关专业的或权威的医院。
(八)社会性的原则
社会性,一方面是指心理疾病患者是社会的人,当他改变不了社会环境的时候,就应该去适应社会环境,而不能“死钻牛角尖”、“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另一方面是说,心理咨询师的职责范围、业务能力有限,在改变不了社会环境即“应激源”对患者的限制时,应该引导患者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适应社会环境。
(九)发展(动态)的原则
健康对于人类,是一种较难追求得到的境界;疾病对于人类,是一种难以调顺的“恩怨”。健康人患了疾病,就成了病人;经过治疗,病人的病好了,又恢复了健康。有的人患了一般的躯体疾病,不去治疗,自然地好了,这叫锻炼了意志、增强了自身抵抗力;患有严重躯体疾病,久不治或久治不愈,就有可能夺走这人的生命。一种致命的疾病被人类征服了;新的一种致命疾病又被人类自己制造了出来(如这次“非典”)。健康是相对的,疾病是动态的;健康与疾病之间就没有截然分界。对生理疾病如此,对心理疾病包括心身疾病也如此。许多躯体疾病常常伴有不佳的精神状态,有些心理障碍又往往以躯体不适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据临床发现许多躯体疾病就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可见,躯体疾病与心理疾病也是复杂地搅在一起。
另一方面,社会环境是发展变化的,患者的心理也是动态的。心理咨询师应不断观察思考,如何让患者的心理、生理与社会环境相对保持动态的平衡、和谐的统一。
(十)回避的原则
主要指“医不治亲”,也包括尽量不咨询熟人介绍的来访者。
另外,有如下的情况,我国古代的医疗原则纳入“不治”的范畴:一是重财轻命者不治;二是不诚不敬者不治;三是毁谤医生者不治;四是疑忌不决者不治;五是骄横跋扈者不治。不治也不便转诊,也是回避。
(十一)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心理咨询不是游商小贩主动拉客、送货上门,也不是专卖、垄断,不需托人走后门。我国古代的医疗原则之一就是“医不扣门,去者不留”。即不主动原则。
(十二)求助者自愿、自主的原则
如果说一个躯体受伤者,你可以主动“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把他送到医院的急诊室。但对于心理受伤者来说,如果他并不认为自己心理有病,并不承认自己心理受伤,并不求助于你,那末,你就不能主动送医上门,更不能招徕人家。否则,当心他会问:“心理医生,你是不是有病?”
(十三)守时的原则
一是按时赴约;二是指时限的问题,约定的时间到了就应该结束谈话,不是说咨询的时间越长效果就越好;三是求助者若有重大决定,双方事先商定最好不要在咨询期间就作出,可暂缓、延期,以便让其有充足的时间考虑和保持稳定的情绪进行决策。
(十四)收费的原则
表示咨询的正式性和严肃性。个案咨询如果不收费,个体特别是偏执型的来访者印象不深,没有什么治疗效果,往往会造成双方的时间浪费和心理咨询师没有价值、权威的局面。
(十五)不包办代替(即不给出主意)的原则
发挥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心理师是启发和引导。心理师至多是建议,主意由来访者自己拿。
有的教材和指导老师说:“作为心理咨询师,千万不要给人家出主意!”——这大概就是“保护自己,帮助别人”吧?然而几乎是所有的来访者都说:“不给我出主意,那我花钱来找你们干什么?”——潜台词:恐怕你没水平吧?那我下次不来找你了。这有点儿见仁见智。
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呈现的主要是“指导型”和“促进型”的咨询模式。“我国”,重人情、托关系,“现阶段”的心理咨询市场很不成熟,又要实现心理咨询“本土化”;而如果确实对求助者本人有益处同时对他周围的人和环境无害,这时或这种情况下,偶尔出点主意也未尝不可,当然这是观念上的中策。
怎么区分来自心理师方面的主意与建议?简易地看,一个意见,就是主意;两个以上的意见,则是建议。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辅导,当对方问你怎么办时,你可以说:我们能不能一起探讨?比如,你先提出几个你认为可行的方案试试看。这样引导他说话。他的话可能杂乱、不全,你可以顺势完型。如果你的主意和建议,正好在里面,这就可以以对方的聪明才智、主观能动性来认同、肯定。这样,就策略地避开了或灵活地执行了“不给出主意”的这个原则。而这是方法技巧方面的上策。
(十六)不乱定性的原则
不要轻率地给来访者下诊断,说是什么病,特别是涉及到精神病。也叫做“不伤害原则”吧。
(十七)治疗关系单向性的原则
只对来访者提供帮助,没有其它的附加条件。
(十八)治疗过程系统性的原则
设计、提供完整的治疗方案。
(十九)自我解剖与导师督导的原则
心理咨询师的自我解剖(体验):把一个人内心的东西,挖出来,摆到桌面上,是一件艰难而痛苦的事情。挖别人,别人往往有“掩饰”、“阻抗”。那挖自己呢?一方面要分析透,可另一方面永远也分析不透。特别是精神分析派最痛苦。据说荣格多年把自己关在乡村的一个小屋子里,独居,隐居,自己分析自己。
心理咨询师队伍,最好有个督导小组。心理咨询师很累,也需要接受导师的辅导或调适。
心理咨询师有了心理问题怎么办?心理咨询师不管有没有心理问题,都需要专业督导。督导师是心理咨询师的老师。心理师队伍里需要有个“督导体系”。
“督导体系”的定义:对心理师进行业务培训,对其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进行引导,检查其治疗方案以及咨访关系,对其治疗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心理师自身的心理问题进行剖析、抚慰、治疗,这样一系列的程序、制度等的总和。
谈到“督导体系”的话题,有位资深并有医学背景的心理治疗师谈了如下的体会、感想和建议:
作为一个心理治疗师,良好的社会文化、医学背景和系统的心理学知识是必须要具备的,需要经过系统的专业治疗技术的训练,还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自我体验,即象患者一样地接受督导治疗。在这种治疗中首先对自己进行分析、体验、领悟,成为个性相对和谐的人,才好去客观地帮助别人。治疗师对患者的分析和理解,既可以是患者的实际情况,也可能是治疗师未能自明的内心臆断。做为职业的心理师在完成学习阶段的接受督导治疗之后,仍需要不断地得到督导,成为一生的必修课程,就象机器需要不断地保养维护一样。
在缺乏督导支持的环境里,孤独工作的治疗师会发生两种危机,一个是“迷失”,一个是“耗竭”。所谓迷失,是说在前进的路上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脑袋”就没有了;所谓耗竭,虽然治疗师内心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如何做、能够如何做,但会因为在治疗中被深深地卷入或被患者“牵着鼻子走”而很辛苦。
为了不迷失和避免耗竭,他说,每年利用学术会议和中德班治疗师集训的机会,进行交流,互相支持,得到督导,对我显得尤为重要。
传染科大夫因暴露于污染的危险环境中,需要消毒隔离。放射科大夫因受到射线干扰而需要防护和休假。心理师因为与患者的“不和谐自我”相接触,并把自己当成工具用于治疗,处于一种高危的心理环境之下,更容易感到疲惫和耗竭;建议能对心理治疗师也给予必要的“劳动保护”,这种保护可以用“提供督导”的方式来实施。
由上可见,督导方式可分三种类型:专业性强的一对一的剖析、团体帮助或朋辈互动以及个人自我调适。三个时间性概念:定期性、经常性和临时性。达到三个层面的效果:深度或治本境界、保持健康或基本健康状态以及急诊治标效果。
道德与原则有交叉的地方。原则主要靠规章制度或纪律来约束。
说了这么多的原则。原则不宜过多,所以第四条以后者也可以作为“注意事项”。
|